2006~2016年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侗族是我国56个民族中的一员,现有人口2879974人(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分布在贵州、广西、湖南三省区,湖北省也有分布,其他散居在全国其他地区。侗族民风淳朴,文化底蕴丰厚,民谚“侗人文化三样宝:鼓楼、大歌和花桥”高度概括了侗族人民的文化。侗族没有文字,靠口传心授来传承他们的民族文化。“汉族有书传书本,侗家无字传歌声,祖辈传唱到父辈,父辈传唱到儿孙。”侗族文化尽管经历了沧桑的历史,仍较好地保存了下来,引起了世人的关注。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的民族文化,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不仅有利于维系侗族地区的稳定,增强侗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还有利于丰富我国的民族文化。因此,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显得尤为重要。
一 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基本情况
侗族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较多。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享誉国内,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也是一朵奇葩。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2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包含1项相关但非正式项目),有15项被国务院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含扩展名录)。
(一)侗族的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1.侗族大歌
2009年,侗族大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侗族大歌俗称“嘎老”(侗语),意为宏大古老之歌,是一种“众低独高”之乐,须由三人以上演唱。它以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为显著特点,是一种罕见的音乐艺术。侗族大歌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