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驶入发展高速路的中国国家安全法治
引言
2016年是中国在确立国家安全法制新框架的背景下,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逐步落实和制定各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提高国家安全能力,切实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阶段。这一年是中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驶入高速路飞速发展的一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它一端连接着基本观念和制度的确立,另一端将具体的法律制度置于法治实践中。国家安全工作在制度、法治、方略、工作举措上“取得了新的明显的进展”。[1]
回顾近期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发展历程,2014年1月24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其职责之一即“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确定了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职责机构和指导思想之后,中国国家安全法制建设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为指导,迅速地推进了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律: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反间谍法》;2015年7月1日,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法》;2015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反恐怖主义法》。这三部法律成为中国国家安全法制体系的三大支柱,反映了决策层将国家安全纳入法制轨道,加快实现国家安全法治化的坚定决心和努力。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