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依法治旅促进景城共治
当前,国内各旅游城市以做大、做强、做优旅游产业,提高本地旅游业竞争力为目标,纷纷提出了景城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了各地旅游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但与此同时,由于各旅游城市过于注重旅游产业规模方面的扩张,忽略了涉旅治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畅通运行,导致了大量的涉旅矛盾纠纷产生,或者涉旅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加之中央和地方媒体也经常曝光全国各地的种种旅游乱象,严重影响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例如,2015年10月,媒体广泛报道的“青岛天价虾宰游客事件”[1],给青岛带来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
乐山是四川省旅游资源大市,旅游经济总量多年稳居全省第二位,同时旅游业也逐渐成为乐山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近年来,乐山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通过扩容提质、景城一体、全域旅游“三篇文章”,把乐山市建设成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四川旅游首选地”。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乐山市委市政府不断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旅兴旅工作,其改革和依法治旅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多次受到国家旅游局、四川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全省旅游行业系统大会上做交流发言。2015年以来,乐山市先后被国家旅游局、四川省政府确定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市(市旅游综合执法改革)和四川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特别是在2017年1月,四川省依法治省办确定乐山市为全省唯一的“依法治旅兴旅示范区”,开启了乐山大力推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