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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有罚款及滞纳金支出的上市公司
出版时间: 2017年05月

四川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由J. Maurice. Clark在《改变中的经济责任的基础》中首次提出,但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由Howard R. Bowen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中指出,即“商人的社会责任就是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去确定政策、做出决策和采取行为的义务”[1]。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对股东及投资者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环境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五个部分。随着企业经营社会和法制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加强,并将其作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 四川上市公司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数量稳居中西部第一

截至2016年6月,四川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有106家上市公司,比上年同期增加4家。总数位居中西部第一,比中部地区拥有上市公司最多数量的湖北省多出11家,是地处西部拥有43家上市公司的重庆市的2.47倍。从表1可以看出,2016年四川省与湖北省上市公司增加最多,高于中西部其他省份,这意味着四川省已经成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

表1 中西部省份上市公司数量

(二)区域分布聚集明显

从区域分布看,四川省内106家上市企业集中分布在成都市及周边地市:成都市上市公司达63家,是名副其实的中西部资本市场“第一城”,绵阳市(8家)、遂宁市(5家)、宜宾市(4家)、德阳市(4家)、自贡市(3家)、泸州市(3家)、乐山市(3家),依次位列前8,而阿坝州、凉山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