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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南昌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 
出版时间: 2017年09月

四十九 南昌市人民政府

一、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南昌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为709.73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7.22分)22.51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37位,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排名第6位。该市政府得分按一级指标分析见表11-49。

表11-49 南昌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指标
分析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得分8747438286.99365.1477.17128.52
与平均分差4.19-0.22-2.929.8117.88-4.98-8.316.690.37
与最高分差-11-25-35-13-11.2-24.72-21.34-12.64-39.46
排名315551131366872646

表11-49 南昌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每项一级指标换算成百分比并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得出图11-49。

图11-49 南昌市人民政府评估得分与全国平均得分比较图

可以看出,该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五个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五个方面评价较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这四个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四个方面评价较低。

二、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

《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显示,在2017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南昌市得到709.73分(总分1000分),在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排名第37位,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排名第6位(2016年度评估中南昌市得到692.22分,排名第34位;2015年度评估中,南昌市得到627.08分,排名第40位)。这一评估结果反映出,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同时也存在改进的空间。

(一)成绩

1.行政决策水平较高

本年度评估结果显示,在“行政决策”一级指标下,南昌市的得分为82分,高出平均分9.81分,排名第13位;2016年度评估中,南昌市在该一级指标下的得分为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