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报告
自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启动中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项目至今已有五年。总结五年的评估情况,有助于客观评价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发现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深化全国范围内法治政府建设号脉问诊,提出政策建议,实现“以评促建”的目标。
一 评估概况
(一)评估指标体系
在五年的评估中,整个评估体系的框架结构和一级指标基本保持稳定,仅依据每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情况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新精神、新要求作调整。目前指标体系包括8个客观指标和1个主观指标。8个客观指标分别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反映主观评价的一级指标有1项,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其中,2013年版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2013年6月自主研发,其依据主要是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2014年和2015年,项目组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行政执法”、“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的分数比重,降低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级指标的权重,其中“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权重由10%增加到了20%,凸显了社会公众评价对于法治政府评估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