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淮南市人民政府
一、淮南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淮南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为685.94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87.22分)1.28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54位,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排名第11位。该市政府得分按一级指标分析见表11-33。
表11-33 淮南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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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分析 |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 行政决策 | 行政执法 | 政务公开 | 监督与问责 |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
得分 | 80 | 49 | 38 | 80 | 62.3 | 94.52 | 78 | 76.67 | 127.45 |
与平均分差 | -2.81 | 1.78 | -7.92 | 7.81 | -6.73 | -3.46 | 4.55 | 6.19 | -0.70 |
与最高分差 | -18 | -23 | -40 | -15 | -35.8 | -23.2 | -8.48 | -13.14 | -40.53 |
排名 | 70 | 50 | 63 | 21 | 69 | 61 | 35 | 28 | 48 |
表11-33 淮南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每项一级指标换算成百分比并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得出图11-33。
图11-33 淮南市人民政府评估得分与全国平均得分比较图
可以看出,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这四个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四个方面评价较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五个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五个方面评价较低。
二、淮南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显示,在2017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淮南市得到685.94分(总分1000分),在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排名第54位,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排名第11位(2016年度评估中淮南市得到639.16分,排名第69位;2015年度评估中,淮南市得到624.5分,排名第42位)。这一评估结果反映出,淮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其考核成绩徘徊在及格线附近,暴露该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成绩
1.行政决策法治化良好
本年度评估结果显示,在“行政决策”一级指标下,淮南市得到80分,比全国平均分高出7.81分;2016年度评估中,淮南市在“行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