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 临沂市人民政府
一、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临沂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为759.8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7.22分)72.58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13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11位。该市政府得分按一级指标分析见表11-45。
表11-45 临沂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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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分析 |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 行政决策 | 行政执法 | 政务公开 | 监督与问责 |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
得分 | 82 | 65 | 73 | 74 | 82 | 94 | 73.43 | 84 | 132.37 |
与平均分差 | -0.81 | 17.78 | 27.08 | 1.81 | 12.98 | -3.98 | -0.02 | 13.53 | 4.22 |
与最高分差 | -16 | -7 | -5 | -21 | -16.1 | -23.72 | -13.05 | -5.81 | -35.61 |
排名 | 57 | 3 | 8 | 46 | 20 | 63 | 59 | 11 | 29 |
表11-45 临沂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每项一级指标换算成百分比并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得出图11-45。
图11-45 临沂市人民政府评估得分与全国平均得分比较图
可以看出,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六个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六个方面评价较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这三个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三个方面评价较低。
二、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
在2017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临沂市得到759.8分(总分1000分),在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排名第13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11位(2016年度评估中临沂市得到694.03分,全国排名第31位;2015年度评估中,临沂市得到606.19分,全国排名第58位)。这一评估结果反映出,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进步,但仍存在须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一)成绩
1.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表现优异
本年度评估结果显示,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级指标中,临沂市的得分为65分,高出平均分17.78分,排名第3位;2016年度评估中,临沂市在该一级指标中的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