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一、齐齐哈尔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为631.68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87.22分)55.54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83位,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排名第26位。该市政府得分按一级指标分析见表11-56。
表11-56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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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分析 |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 行政决策 | 行政执法 | 政务公开 | 监督与问责 |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
得分 | 69 | 24 | 53 | 68 | 55.6 | 90 | 76.15 | 72 | 123.93 |
与平均分差 | -13.81 | -23.22 | 7.08 | -4.19 | -13.43 | -7.98 | 2.70 | 1.52 | -4.22 |
与最高分差 | -29 | -48 | -25 | -27 | -42.5 | -27.72 | -10.33 | -17.81 | -44.05 |
排名 | 96 | 97 | 34 | 66 | 84 | 77 | 46 | 45 | 63 |
表11-56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每项一级指标换算成百分比并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得出图11-56。
图11-56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评估得分与全国平均得分比较图
可以看出,该市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这三个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三个方面评价较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六个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六个方面评价较低。
二、齐齐哈尔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
在2017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齐齐哈尔市得到631.68分(总分1000分),在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排名第83位,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排名第26位(2016年度评估中齐齐哈尔市得到692.37分,排名第33位;2015年度评估中,齐齐哈尔市得到561.95分,排名第82位)。这一评估结果反映出,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齐齐哈尔市法治政府建设不进反退,凸显出了一些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成绩
1.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比较完善
本年度评估结果显示,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级指标下,齐齐哈尔市得分为53分(满分80分),比全国平均分高出7.08分,排名第34位;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