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一、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为786.34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7.22分)99.12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8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6位。该市政府得分按一级指标分析见表11-62。
表11-62 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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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分析 |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 行政决策 | 行政执法 | 政务公开 | 监督与问责 |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
得分 | 88 | 53 | 58 | 72 | 98.1 | 110.94 | 78.03 | 89.81 | 138.46 |
与平均分差 | 5.19 | 5.78 | 12.08 | -0.19 | 29.08 | 12.96 | 4.58 | 19.34 | 10.31 |
与最高分差 | -10 | -19 | -20 | -23 | 0 | -6.78 | -8.45 | 0 | -29.52 |
排名 | 25 | 31 | 27 | 54 | 1 | 16 | 33 | 1 | 17 |
表11-62 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级指标评估得分分析表
每项一级指标换算成百分比并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得出图11-62。
图11-62 上海市人民政府评估得分与全国平均得分比较图
可以看出,该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九个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八个方面评价均较高。行政决策这一个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该市政府在这一方面评价较低。
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
在2017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上海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为786.34分(总分1000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8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6位(在2016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上海市得到731.44分,在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排名第12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10位,在2015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上海市得到752.05分,在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排名第5位)。上海市成绩总体较稳定,并且稳中有进,保持了近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一)成绩
1.行政执法能力优势明显
上海市行政执法能力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近三年(2015~2017年度)的评估当中分别得分88.5分、89.3分以及98.1分,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