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绮罗侨乡地景变迁的历史人类学分析
一 历史人类学意义下的地景
在人类学的书写历史中,地景从一种不连续的背景开始逐渐被前置,其复杂性和主观性也渐渐显露。“地景,原意是指人们从某个地点所能观看的地球的某部分表面”[1],地景与地方(place)的区别在于,人在地景之外,却在某种地方之内。然而,景观人类学中的“地景”强调的是人与地景的互动,以及人对地景的主观性认知。“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地景与人的互动:一是内部视角,即本地人按照历史与文化传统所养成的对本地的认知以及所构建出的‘地方’;二是外部视角,即对地景的观察、描述以及外部塑造,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空间。”[2]由此,地景可以看作一种“文化过程”,是一种将日常经验与意义世界衔接起来的文化实践。
James S.Duncan在The City as Text一书中,一方面延续了“文化地理学”的“地景解读”;另一方面对1925年以来美国文化地理学家过分强调地景的物质性,而忽视人在地景中的作用的研究趋向加以批评。Duncan延续威廉斯的文化理论,将文化看作一个表意系统,因此“文本”有可能被多重解读,同时,地景不只是被动地被解读,还具有与其他社会因素“互为文本”的可能性,地景本身是一种积极的过程,具有一定的主动性。
汤芸指出关于“地景”的研究一般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一种自然的无意义的地景形态;第二个层次是通过地方文化意义实践所创造的地景,这是一种用‘心灵’看到的地景。”[3]地景自身饱含着历史感与时间感,并作为一种物质实体与更大场域范围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