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从中可以看出,加快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对于促进全面“四化”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我国城镇化更是突飞猛进。依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进行统计,2000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数为126743万人,城镇人口数为4590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6.22%;2012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数为135404万人,城镇人口数为7118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2.57%。短短十几年,我国的城镇化率正从中速向高速迈进。同时城市数量(市辖区个数)从1978年的408个增加到2000年的787个,再增加到2012年的860个;建制镇数量从1978年的2176个增加到2000年的49668个,再增加到2012年的40446个,城镇化有了飞速的发展。在城镇化迅速发展过程中,不仅转移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优化了城乡生产要素的配置,而且促进了城市经济建设的大力发展,带动了城市和乡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升。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粗放模式,城镇内部出现了新的二元矛盾,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不能够享受城市现有市民拥有的医疗、教育、养老保险等基本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