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提升发展对策建议及模式选择
文化资源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一种重要的发展资源,将区域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吸引物是发展区域旅游、提升区域形象的重要途径。当前,旅游业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因此,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文化旅游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其中,一个亟待思考的重要议题就是文化旅游的可持续性问题,即旅游开发必须是保护性的开发,这是旅游可持续开发的先决条件,既必须保护自然生态,又必须保护文化生态。
前文以云南为例,对云南文化旅游可持续性的评价结果显示,在32项影响文化旅游可持续性的指标中,依其影响程度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1)保护政策完善程度(13.27%)[1];(2)民风民俗的改变(12.92%);(3)社会发展政策(10.01%);(4)物质文化挖掘与传承(7.55%);(5)旅游目的地治安状况(6.82%);(6)修缮资金投入(5.82%);(6)监督系统(5.82%);(7)旅游产品(5.39%);(8)环境保护立法(4.84%);(9)环境监督管理水平(3.85%);(10)旅游从业人员素质(2.52%)。在以上影响因素中,除“环境保护立法”和“环境监督管理水平”这两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因素外,其余9项(有2项并列)均属于人文系统的影响因素,可见在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文化生态的保护至关重要。
基于此,推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即助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提升发展,应着重在政策、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物质文化的挖掘与传承、产品质量、社区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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