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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图4 2015~2020年东部、中部和西部的碳排放总量及占比
出版时间: 2017年12月

基于公平原则的区域配额调整

实行整个国家层面的碳排放权交易,必须以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逐步推进作为基础。2011年11月,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选择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深圳和湖北等7个省份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上述7个省份已经先后设立了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开始运行。但各地区的交易机制设计千差万别,其中重要原因就在于区域碳排放存在较大异质性。

我国地大物博,各区域的资源要素禀赋、产业结构、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差异较大,无法采取一刀切的某种单项分配机制,必须从区域角度进行分析与测算。因此,碳排放权的区域分配视角的必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另外,以区域分配作为本节的视角和出发点的意义在于以下5点。

(1)更方便了解碳排放的区域差异和特点。如前所述,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区域异质性较大,而由于产业结构、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的不同,碳排放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只有将碳排放的区域技术效率进行测算,才能更好地以效率视角为基准进行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

(2)有助于进行区域研究和区域发展规划。践行绿色低碳,是每个地区进行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必由之路。国内省份以及部分先进的市、县(区),在出台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已经纷纷涉及各自低碳城市(区域)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而碳排放权的区域初始分配则为此提供数据支撑。

(3)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经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能源和环境的刚性约束密不可分。目前,高能耗、高污染和高排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