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市林农参与森林火灾保险的意愿分析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各地方政府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对天然林的保护,经过各界多年的努力和投资建设,我国的森林资源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1]。
随着近年来旅游业的兴起,森林旅游逐步进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森林中徒步旅行或者登山。人类在森林中频繁的活动给森林资源带来了极大的火灾隐患。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加剧,人类对大自然的资源无止境地索取,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的平衡发展,使得生态环境日益脆弱,从而像森林火灾这一类自然灾害也变得难以防范和预测[2]。
玉溪市地处红河和珠江两大水系的上游,是云南省重点生态工程区。境内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4种、国家珍贵树种14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2种,是众多珍稀物种基因库和珍贵动物的栖息地,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实施森林火灾保险,是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维护玉溪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个率先”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3]。
2 玉溪市森林火灾保险的实施现状
2.1 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进行投保
商品林业经营者投保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商品林业经营者参加森林火灾保险。对自愿参加森林火灾保险的商品林业经营者,共保联合体应做到应保尽保。商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