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云南省作为一个边疆、山区、少数民族三位一体的省份,现辖16个地(州、市),其中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共有129个县,其中有29个系少数民族自治县。全省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4%。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2011年,全省总人口为4631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数达1545.18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33.37%,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数超过千万的3个省区(广西、云南、贵州)之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土地面积为27.6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70.2%。云南省林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3%,林地作为山区农户的重要生产资源之一,是当地农户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1]。
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受到传统思想、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经济普遍欠发达。如何较好地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条件,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诸多难题,是目前以及今后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尽管学术界对于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2]、生态旅游产业[3]、廉政文化建设[4]、劳动力就业结构问题[5]等进行了相关研究,然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林下经济的研究尚未见报道。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务院于2012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诸多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利好政策[6]。如何提高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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