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森林政策变迁与森林补贴政策
1 前言
从20世纪80年代起面临国际上的市场开放压力,台湾2002年加入WTO之后这股压力必须转为成员的基本义务,农林业遭受更直接的挑战,农林业政策必须肩负起农产业的发展职责。除此之外,1999年9月21日凌晨1时47分12秒,台湾南部发生里氏7.6级地震之后的自然环境遭受空前破坏,农林业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国际市场价格威胁而已,如何扮演维护环境保全,山洪治水等任务也成为农林政策的重要工作。基于此,本研究将以日本的林业补贴制度及山坡地农业政策作为研究分析的对象。
农林业政策相对于其他经济政策的保守,反映日本农业的脆弱性。长期以来,日本参与国际经贸组织的协议,农业经常成为针锋相对的焦点,因为日本农业经不起美、欧等国家的竞争。从GATT,WTO,FTA乃至TPP的协议,不管任何政党执政对农业的保护都无法置身度外。基于国际经贸的协议,日本政府需要调整农业政策,必须开放农业市场。因应市场的开放造成的农业冲击,一方面需要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保障农民的农业收入,战后日本农业政策反映出这样的特征,其中采取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制度,这是长期以来支撑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美、欧各国认为价格补贴政策扭曲了市场价格对农产品的进口造成障碍,日本为了舒缓国际的压力与解决日益严重的农业生产力低落、农地荒废等问题,以直接给付的所得政策取代过去的价格补贴方式,建立日本式的直接给付制度。一开始的直接给付制度是针对一般的农业生产为对象,之后再推展至森林经营的直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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