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贸易成本对贸易方式结构的影响
第一节 我国贸易方式结构的变迁
贸易方式结构,是指采用不同贸易方式进行的出口与进口贸易在总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当前我国的贸易方式结构主要被划分为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两种,另外还有采用补偿贸易、租赁贸易等方式进行的其他贸易。一般贸易进口是指为满足消费与生产,从国外进口商品与服务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出口是指国内企业自行组织生产,向国外提供商品与服务的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出口是指国内企业利用来自国外进口商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利用企业的生产能力,进行加工、制造或装配之后,再将产品出口给国外进口商的贸易方式。而来自国外的用于生产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进口则称为加工进口贸易[1]。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最大区别就是加工贸易进口不需要交关税和增值税,一般贸易就需要交。而且加工贸易还分来料、进料和辅料加工贸易,其中,来料加工贸易出口不收汇,由国外客户免费提供原材料,买方只负责加工,收取加工费,加工完成品后,再返回卖方。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可以收汇,由国内出口单位自筹资金购进原材料、加工成品。对于一般贸易而言,不存在相关限制,正常进出口就可以,出口收汇,进口交关税、付汇。并且,加工贸易往往需要进口产自国外的料件,因此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中间投入品可能无法从国内获得。当外部需求冲击通过全球供应链进行调整时,任何一个中间投入品生产和供给环节受到影响,都会导致加工贸易部门的产出中断。因此,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