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社会经济与人口概况
西藏地区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西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环境及人口状况等密切相关。本部分从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划、人口概况、社会经济、财政收支以及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等几个方面对西藏自治区社会经济和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一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毗邻,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部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接壤,有全长近4000公里的边境线。全区土地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2.8%。
西藏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划分成5个地级市(拉萨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日喀则市),2个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和73个县(市、区)[1]。
二 人口概况
西藏自治区是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其他民族还包括汉族、回族、门巴族和珞巴族等。2005~2010年西藏自治区人口数逐年增长,其增长比全国总人口数的增长更快,两者的年增长率分别为1.62%和0.50%,2010年西藏人口数达到300.21万人。从人口密度上看,2010年全国人口密度在139.64人/km2,而西藏自治区只有2.44人/km2,西藏自治区地处高原,具有地广人稀的特点,对医疗卫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见表1-1)。
表1-1 2005~2010年全国及西藏自治区总人口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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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人口数(万人) | 人口密度(人/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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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西藏 | 全国 | 西藏 | |
2005 | 130756 | 277.00 | 136.17 | 2.25 |
2006 | 131448 | 281.00 | 136.89 | 2.29 |
2007 | 132129 | 284.15 | 137.60 | 2.31 |
2008 | 132802 | 287.08 | 138.30 | 2.34 |
2009 | 133474 | 290.03 | 139.00 | 2.36 |
2010 | 134091 | 300.21 | 139.64 | 2.44 |
年增长率(%) | 0.50 | 1.62 | — | — |
表1-1 2005~2010年全国及西藏自治区总人口数
2005~2009年西藏自治区城乡人口数及构成情况显示,西藏自治区人口主要为乡村人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乡村人口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5年占总人口比重的80.2%降至2009年的76.2%,城镇人口年均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