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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十二五”时期偃师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  | 
出版时间: 2017年07月

偃师文化事业发展报告

近年来,偃师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载体,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不断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当然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今后,偃师应当结合实际,适应时代新发展,为打造文化强市,确立新思路、谋划新对策,推动全市文化建设大发展。

一 偃师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状况

2012年8月,洛阳市启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偃师作为洛阳市的组成部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市文化事业取得较大发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偃师先后出台了《偃师市“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偃师市文化发展规划》《偃师市农村文化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偃师市“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实施办法》《偃师市“周月文化集会活动”工作方案》《偃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同时,偃师通过制度建设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政策保障。遗址保护工作先后被纳入偃师市“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并制定了《偃师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偃师市关于划定二里头遗址保护范围与切实做好该遗址地上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偃师市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内禁止挖土、爆破、建设现代化建筑的通知》等制度规定,有效规范了文物管理和遗址保护工作。2009年,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河南省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为偃师大遗址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