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域中首都文化的业态创新与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的提出,意味着互联网已超出纯粹工具论的范畴,成为引领社会经济文化创新和变革的新理念。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出现,“互联网+”日渐渗透至生产、传播、流通和消费等多个领域,影响和改造着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方式,互联网已成为继蒸汽、电力之后又一最为基础性的社会生产力。首都是互联网文化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之一,“互联网+”与文化的结合,不仅革新了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催生了多样的文化业态,而且创造了文化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趋势和新特征,从整体上推动了首都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一 文化新业态的多种类型
文化科技融合造就了文化新业态,文化新业态也是与传统文化业态相区别的概念。“互联网+”语境中的文化新业态,主要是指文化与互联网及其相关数字技术结合而衍生的新文化样式,是文化形态和经济效能的统一。文化新业态是指以互联网为产业发展的核心,按照互联网信息时代的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要求或原则,提供相关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新型经济活动。依据文化新业态主导行业的不同,文化新业态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泛娱乐化文化业态。泛娱乐化文化业态以IP为核心,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本意为通过智力性劳动获取劳动成果并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但当运用在泛娱乐化文化业态中,IP成为具有特定品牌影响力和可持续挖掘的文化资源,“是系统方法论构建的有生命周期的内容符号,它可以是具体的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