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城乡义务教育改革及对策建议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基础教育问题,先后以根本大法、专门法、改革和发展纲要、具体实施意见、规划建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行等诸多形式推动我国基础教育的普及和发展。1954年,新中国出台第一部宪法明确受教育权为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1986年,针对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缓慢的严峻形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出台,国家正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九年义务教育。2000年,中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85%,2005年,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普九”工作目标基本完成。[1]同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国发〔2005〕43号)的通知,要求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面支持农村率先实现基本的免费义务教育,标志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重点将逐渐从“普及”向“免费”过渡。“十一五”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取得显著成就,2008年全国实现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2]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的通知强调:“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国义务教育工作重点仍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14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81%、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3.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6%,[3]比2009年提高1.8个百分点,[4]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得到有效巩固。2012年,国务院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