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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表5-6 “六普”西藏迁入人口职业构成
出版时间: 2015年08月

西藏人口流动迁移与城镇化发展

人口流动迁移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必然产物,又是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西藏自治区的城镇化道路首先应是人口的城镇化,而城镇化道路是大力发展小城镇,并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西藏人口流动迁移和人口城镇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获得了相关人口变化的丰富资料,通过分析研究这些资料,揭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和趋势,对今后的发展决策具有重大意义。

一 人口流动迁移概念的界定

研究人口流动迁移必须界定两个重要因素,即时间和空间。目前关于我国人口流动迁移研究所涉及的时间界限不一,多数研究根据所使用的数据情况以6个月(如“五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劳动力流动调查等)或1年(如“四普”)为界;迁移的空间界限一般根据研究对象而确定,如省(区、市)际迁移以省(区、市)为界限,省(区、市)内迁移以跨县或跨乡为界。

为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本研究对流动迁移人口概念作以下界定:人口迁移,采用“五普”所定义的口径,为改变常住地的时间为半年,空间以跨乡、镇、街道为界,包括户口迁移和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空间移动;户籍迁移,指在户口管理部门办理了户口迁移登记手续的空间移动;人口流动,除非特别注明,一般是指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非户籍空间移动。鉴于“六普”数据关于人口流动和人口迁移没有做出严格明确的区分,本研究对流动迁移人口亦未作区分。

二 西藏人口流动迁移的现状和特点

据“六普”统计,西藏有262005人出生后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