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政策演变、模式比较及制度安排
一 引言
中国城镇化是21世纪最受全球关注的大事之一。新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大量农村人口迁入城镇。预计到203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68%左右。一般来讲,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迁移,城镇建设用地将增加,而农村建设用地将减少。但是,受限于中国的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远远滞后于劳动力市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使用权不能在市场上合法交易,进城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的通道也十分缺乏。受此影响,中国的城镇化引发了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在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合理地“双增长”。全国农村宅基地面积从2008年的1.36亿亩,增加至2013年底的1.7亿亩[1],短短五年时间增加了25.0%;城市(包括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则从2008年的0.82亿亩,增加至2014年底的1.03亿亩,六年间增长了25.6%。由于土地面积的不可增加性,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必然以耕地或潜在耕地面积的减少为代价,从而加大了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长期压力。二是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和18亿亩耕地红线不断逼近的压力下,农村建设用地低效率利用、农村空心化等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当前农村居民点空闲和闲置用地面积为0.3亿亩左右,低效用地面积达0.9亿亩以上,分别相当于现有城镇用地规模的1/4和3/4[2]。
为了在城乡范围内优化“人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宅基地退出日益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受到学界和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