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镇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创新路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达成这一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不断交流、交融、对抗,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社会矛盾和风险高度集聚的时代。社会群体利益的多元化以及不断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使单纯依靠政府力量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管理模式捉襟见肘,此外,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的社会化管理模式也难以保持稳定与提升活力之间的良好平衡。于是,社会领域开始脱离政治、经济领域,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和自主的空间。从“管理”到“治理”,是观念创新和深刻变革的体现,相比于“控制”,“治理”更强调平等、互动、协商和博弈,超越原有官僚制的对抗格局,更具有现代化的意味。
一 从治理到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理论脉络
(一)治理与城市社区治理
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对治理的界定:“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面的总和。它是使相互矛盾或不同的利益主体得以和解并且选择联合行动的持续不断的过程。它涵盖了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各种非正式制度。而这一切由人或机构或同意,或他们的利益和他们的权利授予。”[1]与过去政府通过从上至下的强制性国家权威,通过制定政策并强力推行,对社会大众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控制不同,“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