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互联网+”:2016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
一 总体发展概述
(一)“互联网+”行动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互联网+”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务和新生态的发展,各行业以互联网为平台进行融合创新所形成的全新发展模式。2015年3月,“互联网+”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国家层面的重大举措。
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互联网+”行动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1]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2]
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和目标的逐步明确,以互联网思维建构产业组织结构、引导产业转型、指导企业发展、完善产业制度,已成为中国传媒产业的现时课题。
(二)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融媒体广告监管思路初现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广告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首次修订。
新广告法除了对虚假广告、广告代言、广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