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约治理决定劳动收入占比长期变化的实证检验
研究中国要素收入占比变化的原因可以从不同角度展开,而本书选取的是合约治理的角度。通过研究,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角度,该角度可以很好地解释我们要研究的对象。这也说明了合约治理与要素收入占比的关系很紧密。因此,我们就有必要来证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它们有统计上的因果关系吗?有很强的解释力吗?要回答这两点,我们可以通过找到合适的变量来进行回归分析,并通过相关的检验来找出这二者之间存在的具体关系。鉴于我们所要利用来完成回归分析的时间序列数据规模并不够大,如果仅仅利用时间序列所得出的检验结果来判断是不合适的,这种结果并不一定能充分解释现有问题。因此,本书还会通过微观数据[1]的实证检验来分析这一问题。因此,本书的实证分析就将包含两个计量分析,相互完善相互补充,增加分析的可信程度。
7.1 理论的分解和模型的设定
实证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理论的可信度。在建模的过程中我们会融入目前一些学者尝试解释劳动收入占比变化所提出的相关理论,主要是白重恩、钱震杰(2010)和李稻葵等(2009)提出的经济发展理论(产业结构演变)。引入其他理论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为了提高模型的平稳度[2];二是通过把本书所提出的理论与其他主要理论进行比较,以得出本书所提出理论的优越性。
7.1.1 合约治理理论的分解
本书针对中国劳动收入占比变化所提出的解释主要是基于以下命题和推论。
命题3:基于某一类劳资合约,劳动收入占比会由于合作剩余的不同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