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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政府对城乡居保补贴比较  | 
出版日期: 2017-12

我国西部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度性水平研究(2009~2017)

一 问题的提出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持续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我国2000年进入老龄化后,老龄化比例不断上升,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2.3亿,老龄化比例达到16.7%,已经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启动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2014年7月在总结完善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运行的基础上,将新农保和城居保整合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第一次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上,突破了城乡二元制结构,实现了城乡一体化。截至2015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472.2万人,基本上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其中实际领取人数达到14800万人,基金累计结余4592.3亿元,基金运行状况良好。

关于城乡居保的研究,我国学者探讨的主要方面包括:(1)城乡居保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