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公共政策的演变
一 1978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成就
以1977年恢复全国统一高考为起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发展成就,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已初步建成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高等教育体系。
(一)高等教育规模和培养能力大幅增长
我国高等教育在近30年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人数已达546.05万人,是1998年108.36万人的5倍左右;高校数1867所,是1978年598所的3倍左右。自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开始了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校大学生数占18~21岁适龄人口的比例)从1998年的9.8%增长到2002年的15%,进入了大众化高等教育时代。2006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规模超过25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2%,形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1]
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从1981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我国的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1981年,全国共有22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首批授硕士8665人。1982~1983年,中国科学院、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等8个单位进行授予博士学位的试点,共授博士18人,为中国自己培养博士研究生之始。
表6-1 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学校扩大招生的情况
1978~2006年,我国研究生在校生由10934人增加到1104653人,增长了100倍,在培养规模和能力上实现了巨大的突破。截至2007年,累计向社会输送24万名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