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核心诉求与东盟经济共同体
东盟自贸区开始建设不久,东亚就在1997年发生了严重的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之后,东盟通过“10+1”将其与各对话伙伴的合作制度化,同时也实现了与对话伙伴利益交换的制度化。在内部自贸区建设方面,2002年宣布东盟自贸区在其6个老成员之间率先建成,但其内部的经济一体化程度并未得到大幅度提高,这不仅表现在各成员国之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上,更重要的是其区内贸易份额一直没能得到有效提高
对于建设共同体的推动因素,《东盟协调一致宣言Ⅱ》提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东盟作为一个团结且有活力的区域组织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为东盟下一步形成清晰明确的合作路线而加强指导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