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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1992~2011年我国湿地保护的变化  | 
出版日期: 2013-04

2012~2013年中国湿地生态建设的进展与展望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淡水之源”、“地球之肾”、“气候调节器”和“生物基因库”。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受历史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工农业污染的影响,我国的天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从20世纪70年代起我国开始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以1992年正式加入《湿地公约》为标志,我国进入了湿地生态建设的新阶段。

一 湿地生态建设的背景

(一)湿地保护与恢复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

湿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和生态支持系统,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据估算,中国96%的可利用淡水资源贮存在各类湿地中,1公顷湿地每年可去除1000多公斤氮和130多公斤磷。占陆地总面积8.6%的湿地储存着地球陆地生态系统35%的碳,为20%的已知物种提供了生存环境。[1]

我国湿地绝对数量大,类型齐全。第一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1995~2003年)结果表明,我国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总面积3848.55万公顷(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包括滨海、河流、湖泊、沼泽等自然湿地,以及库塘等人工湿地。占世界总湿地面积的10%,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湿地公约》列出的31类自然湿地和9类人工湿地在中国均有分布。但是从相对量看,我国的天然湿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3.77%,低于全球6%的平均水平。在天然湿地中,未遭到人类强烈开发的湖泊、沼泽和河流,基本位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