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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全球经济理论结构
出版日期: 2018-10

G20:全球经济治理与能源合作

一 G20发展与2017年峰会的主要特点

定于2017年7月在德国召开的G20峰会,是这一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新一次年度性领导人峰会。G20(20国集团)由19个国家和欧盟组成,从地域上分,北美洲有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南美洲有巴西、阿根廷,大洋洲有澳大利亚,中东地区有沙特和土耳其,亚洲(除中东)有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印度,欧洲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非洲只有南非一国。从代表性看,G20国家贡献了全球约4/5的GDP、3/4的贸易量并占世界人口的2/3,从经济上确实有很强的代表性,但是从地缘来看,非洲的代表性较差。

(一)历史

这一机制创立于1999年,峰会始于2008年,其本来的目标是加强全球主要经济体在稳定国际金融市场的合作。随着时间的延长和国际形势的变化,G20从最初的主要关注金融稳定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覆盖金融、财政、能源、气候变化、互联网、经济发展、劳动、妇女、反恐等多个重大议题的重要政府间组织。

从G20峰会应对的主要问题而言,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三大时期:第一阶段,以应对短期波动治理为主,包括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至2010年)以及应对欧债危机(2010年至2012年)两个时期。这一阶段的热点问题是危机应对、探讨再平衡问题、强化全球金融监管规则以及公共债务管理。2008年、2009年G20的主要议题为共同应对危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等。随着欧债危机发酵,2010年以后G20将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监管”以及公共债务管理作为核心议程。2012年随着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