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促进新型文旅消费的相关建议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宋瑞 张琴悦 发布时间:2025-07-24(一)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综合各地文化和旅游资源和发展优势,结合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趋势和业态发展程度,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战略和新型消费促进机制,确定适合当地文旅发展的战略侧重,形成明确分工和战略协同。二是完善相关政策。要对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行政条例、政策要求等进行梳理,对不适应新型消费模式发展要求的内容加以修订,针对不同细分行业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为新型消费的市场发展与市场监管提供政策依据。三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数字技术的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与旅游产业的高关联性、强综合性、多层次性相互叠加,使得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旅游治理面临更加多元的主体、更加交错的关系、更加复杂的结构和更加广泛的领域。为此,需建立起政府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大众、旅游者等协同治理的制度框架,需完善旅游治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等手段,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四是完善制度保障体系。例如,出台有利于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可操作性实施细则,实施普惠性旅游发展计划、旅游补贴消费、税收优惠等制度性安排,降低旅游成本,激发消费热情。五是完善统计体系。要建立可相互比照、彼此衔接的新型文旅消费的统计体系、核算体系和政府部门工作考核体系。
(二)拓展新型场景
基于数字经济和新型文旅消费的互动机制,构建和培育新型文旅消费场景,核心在于推进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等和文旅资源要素等的融合。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创新并深化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应用。文旅行业应加大对数字技术应用的研发投入,自主或联合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机构,推动产品服务和业务流程改造升级,建设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二是探索多元主体合作新模式,提高多要素流动效率。要建立产学研用联盟,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成果转化和技术要素流动,探索通过转让、入股、许可等方式推动技术要素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的路径。三是借助数字技术手段对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重组、存储、传播、再现与延展(张铮,2021)。要进一步完善数字文化资源库,将更多地区、领域的文化资源纳入系统,促进文物和遗产等的研究、传承与创造性转化,推动新型文旅消费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四是借助数字技术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要借助数字技术用户集成、差异化定制、创意共享等特性,将文化符号、审美感知和价值观念等文化内容转化为具有可感知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的数字文化产品,通过硬件、软件以及算法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创造高感知、高技术和高品质的消费体验。五是夯实新型消费场景所需的产业基础。伴随文旅领域各行业跨界融合的不断深入以及技术要素的持续渗透,既要升级改造传统产业,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型消费模式,也要持续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如沉浸式、交互式文旅项目,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三)深化区域合作
基于文旅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关联性及对区域经济的综合溢出效应,要更好发挥新型文旅消费对于区域和产业链发展的刺激作用,实现跨区域新型文旅消费市场的整合与创新。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区域间文旅产业的协同发展。既要充分认识到不同区域的数字化产业和产业数字化基础,结合发展优势和现实短板制定符合区域特征的发展策略,也要考虑周边区域数字化政策的顶层设计,构建区域间数字经济协调推进的政策体系,探索形成东中西部地区数字化发展的优势互补机制和高效联动机制,不断拓展新型文旅消费市场。另一方面,建设与完善数字要素共享机制。要整合区域内文旅资源数据,通过构建统一的智慧管理平台的方式,不断提高数据要素在文旅产业中的渗透率和服务效能,形成数字要素流通、数字基础设施互通、数字技术联通的新发展格局。要加强东中西部地区的数据要素整合与数字技术互嵌,跨区域联合开发文旅IP,为新型文旅消费的发展提供利于创新的土壤。同时,针对发展基础薄弱的地区,通过专项补贴政策、税收减免、跨区域文旅发展基金等方式,提高地区对知识、数据、信息等高端要素的吸纳能力。
(四)提升公共服务
只有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消费者不断升级的需求。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文化和服务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实施标准。要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同时设定具有适时性的具体指标。二是将数字公共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与文化公共服务设施等一起纳入国家公共服务体系。要结合居民区和资源区的分布,同时考虑当地人口规模和市场容量,按照合理配置、规模适当、功能集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现有设施的整合,持续提升数字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将其投入、设施和服务内容同文化、旅游、娱乐、体育等服务有机衔接。三是政府应加大对数字公共服务和数字应用的财政支持力度。要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完善物流体系、网络通信、金融支持等,为新型消费场景的构建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新型消费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尽力缩小数字鸿沟,使更多的群体获得独特的新型文旅消费体验。可开展“数字文旅进乡村”“银发课堂”等公益数字技能培训,提高弱势人群的数字胜任力。五是推进算法监管透明化。要有序开展算法备案工作,推动算法透明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扩大算法备案覆盖的行业和领域,同时健全投诉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禁止“大数据杀熟”和歧视性定价。
——摘自《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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