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全国人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治国方针。次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编并出版了《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一书。本书选编了来自全国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国家机关的专家学者的文章,这些文章围绕“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议题,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角度,对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和依法治国、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制度文明、部门法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实现依法治国的途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探讨。
《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出版二十年来,本书见证了中国法治的进步和中国学者为中国的法治进程所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记录了中国学者为中国法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的知识积累与理论基础,在此意义上看,本书二十年前的努力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
李步云: 男,1933年8月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195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本科、研究生,1967年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法理研究室主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出版著作46部,其中专著16部、主编17部、合著13部。 1992年获得“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2年9月26日,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刘海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1964年1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2006 年遴选为院荣誉学部委员,现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主要著作有《战国秦代法制管窥》、《中国人权保障发展六十年》、《依法治国是历史的经验总结》、《刘海年文集》以及英文著作Sixty Years of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等。
刘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主任,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兼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