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文化产业,电影似乎意味着应该在市场中寻求其资金和支持,而不像过去的文艺形式那样从特权阶层、贵族或宫廷中寻求庇护和资助。对此,电影业的融资模式是怎样的?涉及哪些主要的法律问题?基于文化考虑,政府又对电影业予以扶持,其具体依据及做法是什么?由此产生的竞争法问题及国际贸易法问题该如何解决?电影产业整合迅速,而产业整合中引起的竞争法问题及其解决对于电影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如何在竞争法中界定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三者之间的关系?新技术的发展对电影法律制度的发展有何影响?本书通过不同法域相关制度的介绍,对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议题进行切入和分析,力图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吴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2007年毕业于苏黎世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6月开始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从事法学研究工作,主要研究竞争法、电信法、媒体法。著有Telecommunications Competitionand Its Driving Force一书,曾主持和参与若干影视及电信法项目的研究,并发表了相关研究报告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