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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的法理(第二版)

中国法治化过程存在一些来自传统的障碍,一方面把一种文牍流程“手续”当成程序,另一方面又缺乏形式理性,或者说中国法具有严重的实质主义倾向。而现代意义上的正当程序是一种有价值内涵和功能设置要素的程序,从而它高扬形式理性的精神,这恰恰是传统中国法所缺乏的。当今中国正在推行的法治化运动实际上首先是中国法的形式化运动,而中国法形式化的突破口则正是中国法的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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