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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进文: 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湖南益阳人,民革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1990年获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获中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01-2003年在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发展规划部部长,经济学院院长。2005-2006年,挂职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思想史。穿学术著作有《儒商法典》《中国货币思想史》《民国财政思想史研究》等;在日本《中国研究》及《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经济史研究》、《经济学动态》、《社会经济体制比较》、《历史档案》、《清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
高利红: 女,1970年生,河南洛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湖北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优秀法学家”。先后就读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199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环境资源法论丛》副主编,《私法研究》编辑、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法学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市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教学工作。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商研究》、《法学》、《现代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多次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主要代表作有:《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动物不是物,是什么?》、《环境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等。执笔起草了《湖北省森林管理条例》、《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律草案,并为多部国家环境立法提供过论证报告、立法建议等,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主持或参加完成了中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杨灿明: 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基础理论和财政政策、收入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