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保持社会活力与稳定的一个区间。加深对社会复杂性的理解,因势利导,全面包容,是社会治理的前提。社会治理前方是目标,后面是底线,当社会中人、家庭、组织等的行动是被目标吸引的,自发自觉的比例较高时,社会就充满活力;当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行动是被动的时,社会就如“死水一滩”。
社会治理要做减法。以人为本,围绕着人增信、增能,发展就有增量。
以政策融合、技术赋能、社会创新、公共服务为底,是当前和未来一个历史时期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
曾红颖: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长期从事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创业创新相关领域研究。参与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和研究10余项,主持完成课题6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20项。获得部委级学术优秀成果奖励三次,发表学术文章60余篇。代表作《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