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际出发,总结了过去单一公有制的教训,提出了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并把它确定为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我们党几代领导集体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的原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经过艰苦的探索,几经波折才得出的结论。我们应该对这一成果倍加珍惜。
樊建新: 樊建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曾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思想理论领域热点问题及重大现实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