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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公民身份与社会建设
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己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本书联系当今世界发展的基本趋势,结合中国社会现实,在考察分析一系列相关探索和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当今的社会建设须以公民身份,特别是积极的公民身份为核心来展开,须立足于社会现实,通过释放和动员作为人自身之“固有力量”的“社会力量”来推动“抽象的公民”复归于“现实的个人”,复归于每个人的现实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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