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6年10月,历时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以“四人帮”被粉碎为标志而宣告结束。面对“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灾难性后果,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人们确实难以在短时期内理出头绪,被破坏殆尽的社会主义法制的恢复也处在徘徊不前的状态之中。重建国家的法制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从思想观念上、制度认识上、社会认同上、体制建设上加以逐步推展。
法制史,研究报告,中国
高旭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