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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实施医保健康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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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 《云南省健康扶贫 30 条》, 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方便看病、 看得好病、 尽量少生病, 有效防止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问题, 大理制定了《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 条措施实施方案》, 对医保保障、 民政救助和政策兜底保障措施进行调整和提升, 建立健全特殊保障制度,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方案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 “基本医保”) 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负担,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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