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考稽近代民法人格理论建构之概念体系、命题假设,通过学术史研究,说明近代民法人格构成之基本要件及其内在价值皈依与权利构造,借此定位人工智能仅能为“物”,而不能成其为“人”。
人工智能,法律,法学理论
刘云生: 刘云生,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