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任务是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以及对合法产生的垄断企业进行监督,防止它们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竞争,开始制定反垄断立法,但至今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反垄断法,一些反垄断规定亟待完善,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执行反垄断法的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一,尽快制定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反垄断法。第二,制定一个有效的法律制度,改变当前对行政性限制竞争监督不力的状况。第三,顺应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的潮流,尽可能在所有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第四,反垄断法应具有域外适用的效力,有效制裁跨国公司损害我国市场竞争和损害我国消费者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