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殊途同归的关系,我们不应当将两者对立起来或者隔离开来理解。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可以从宪法、法治、立法、依法执政等多方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为此,应当根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
李林: 李林,男,1955年11月生,云南昆明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中宣部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宪法学)、“法治浙江”咨询专家,十八届四中全会专家咨询建议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专家组组长。2018年2月24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主讲人;2003年9月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2005年8月十届全国政协第六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201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课题组成员和主要撰稿人之一。200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