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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几个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二十四讲,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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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民事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基本途径。我国民法典选择什么样的体例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来决定,充分考虑我国的立法现状、立法传统、法律文化等因素。我国民法典要真正成为一部优秀民法典,首先要体现中国特色,体现民法典的时代性、民族性,突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关系,坚持公法和私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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