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以来,山西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央确定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分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山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司法体制改革面上工作基本完成,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闫喜春,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课题组成员:孙朝晖,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执法检查处处长、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处处长;史竹涛,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处副处长。执笔人:孙朝晖,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执法检查处处长、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处处长;史竹涛,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