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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行使地方立法权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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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作为山西省首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自2015年以来,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围绕提高立法质量的总体目标,立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中等重点领域的立法需求,从加强机构人员、制度建设入手,探索立法工作思路,畅通立法工作渠道,保证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初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吕梁模式”,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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