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作为山西省首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自2015年以来,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围绕提高立法质量的总体目标,立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中等重点领域的立法需求,从加强机构人员、制度建设入手,探索立法工作思路,畅通立法工作渠道,保证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初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吕梁模式”,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
社会主义法制,法制建设,研究报告,山西
吕梁市委法治办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李小明,吕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秘书长。课题组成员:刘毅,吕梁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王建强,市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执笔人:刘毅,吕梁市人大法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