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及保护
在线阅读 收藏

经过几年的讨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已经取得了全国上下一致的共识,在总的方针确立之后,如何以法律的手段,特别是以知识产权法的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调控,以何种方式保护、如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保护却成为摆在法学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学研究的过程中,其他学科门类研究形成的多种在先定义和研究对象的自身属性,使得研究对象名称和定义混乱。在法学研究者的面前,比如世界遗产、文化遗产、文物、传统文化表达、民间文艺表达、民俗文化等互相交叉衔接的概念是和法学的严谨治学精神相矛盾的。因此,厘清研究对象的内涵,确立严谨的概念界定,研究对象的外延,并从法学研究的角度进行探讨、比较,就成为确定法律保护的前提。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