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2012年6月,在天津市组织了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专门研讨法院文化建设。随后,8月在深圳市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由此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文化建设是前所未有的重视。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我们确实需要深入探讨,需要在理论上为人民法院文化及其建设提供支撑。就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来看,人民法院文化是有其独特的内涵和鲜明的特征的,具有职业同质性。正如美国法官波斯纳强调的,只有解释共同体越是同质,为克服交流渠道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杂音所需的费用就越低,在确定交流的含义以及由此而来的保证什么才是客观的问题上,文化的同质性很重要。下面我就自己近来的学习体会,谈几点看法,算作法院文化的解读,请大家批评指正。